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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概况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的强劲发展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坚实基础。深圳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意义,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把教育作为战略发展重点,采取重大举措,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通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深圳市教育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从原来基础较为薄弱一跃成为广东省第一个教育强市。
一、确立指导思想,制定科教兴市战略
1.明确教育强市的定位
1994年,市委领导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教育强市”。1996年,深圳市委、市政府正式提出“建设教育强市”的目标;2000年4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象发展高科技那样大力发展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努力推进教育现代化;2003年,市委三届八次全会上,黄丽满同志特别强调“力争2004年成为全省教育强市”,把2004年建成教育强市的重大决策写入市委本次会议决议,列入市委、市政府2004年的工作要点;2004年2月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李鸿忠同志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发展教育事业,努力建设教育强市”。2004年7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科技教育人才工作会议,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在今年建成省教育强市的基础上,到201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我市整体推进教育强市建设,首先抓好创建省教育强镇、强区工作,夯实教育强市基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教育发展形势喜人。到2003年底,全市20个镇中的18个镇被评为省教育强镇,全市6个区均建成省教育强区。
2.高瞻远瞩,规划适度超前
深圳市委、市政府把教育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教育发展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在发展程度上科学合理地适度超前,力求能满足人口、经济、社会、自然的发展需要。
在特区建立之初的1982年,市委、市政府就已作出了“教育与经济同步发展”的决策;1991年,市委、市政府确定了“教育要适度超前发展”的战略;1994年,市委、市政府进一步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教育规划以深入调研、专家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决策为基础,力求长短结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相统一,做到十年一个长期规划,五年一个中期规划,每年一个年度计划。
3.政策倾斜,各方面大力扶持教育优先发展
教育优先发展,尤其是基础教育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和教育事业重点优先发展,确保财政教育投入优先安排,中小学校用地优先保障(新规划的必须达到等级学校标准),教育人才优先引进,教师待遇优先落实,教育问题优先解决。
历届市委、市政府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加快实施科教兴市的战略,始终把教育摆在适度超前、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教育发展“六个优先”。李鸿忠市长提出“教育是投资而不是开支”的新理念。从2000年起,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年递增15%以上。优先发展基础教育,全市推行学校标准化和教育均衡化、教育优质化,规划建设8所寄宿制高中(已建成2所,在建2所,已规划落实用地3所),建设20所国家示范性高中。信息学院、虚拟大学和大学城已建成,并初具规模。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教育用地问题,规划、国土部门在修订《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时,适当提高了学校规划建设和用地标准。市委、市政府制定各种政策,优先引进教育人才,为名优教师的引进开设“绿色通道”。出台优惠政策,规定教师在职务工资和活工资两项上均高于同等公务员的10%,教师优先、优惠购买福利商品房等。
4.加强教育法规建设,为教育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深圳市积极探索利用特区立法权来制定教育地方法规,规范和促进教育发展。1994年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成人教育方面的法规。1995年,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这是较早在全国教育督导领域进行法规建设的探索。1997年,又颁布实施了《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府规章和近20个教育类规范性文件,为教育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和政策依据。
二、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三增长”
深圳市委、市政府为加快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制定了详尽的财政性教育投入的规范性法规及文件:近五年政府财政性教育投入每年增长15%以上;在财政预算、计划立项等方面按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优先保证教育投入,确保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近三年市、区财政预算内教育投入达到“三个增长”(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平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深圳市、区财政预算内(含附加)教育投入,2000年为29.70亿元,2001年为41.01亿元,2002年为55.00亿元,2003年为64.32亿元,年增长均超过15%。
2001-2003年,深圳市财政经常性收入总额为819.26亿元,财政预算内教育总投入160.33亿元,在校生人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分别为6259元、7227元、8267元,教师年均工资收入分别为38992元、39927元、41101元;学生人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2541元、2733元、2964元,市、区财政预算内教育投入均确保了“三个增长”。
为了加快建设教育强区强镇,各区加大财政性教育投入,近几年各区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区财政支出的比例年均达到25%以上;镇一级教育投入比例更大;村一级的办学积极性也十分高涨,有的村提出“宁愿每年少分红,也要出钱办教育”。全市形成“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灵活、多元化的办学体制
深圳市不断深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1986年开始落实义务教育“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特区内的所有中小学由市统一规划和建设,宝安、龙岗两区学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均由两区负责,市教育局管理示范性的直属中小学和幼儿园,各区负责所属学校的人、财、物配置和管理工作;2002年,市政府出台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基础教育“分级办学,以区镇管理为主”的原则;随着农村城市化的推进,2003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决定》,并批转《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推进宝安龙岗两区教育城市化的暂行意见》,要求宝安、龙岗两区的教育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分级办学、以区镇管理为主”转为“一级管理,以区为主;多方投入,以政府为主;多元办学,以公办为主”,基本完成农村教育向城市教育的转变,做到特区内外教育管理体制一致。
1.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非义务教育办学体制采用多元化形式
深圳市坚持“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的原则,加快办学体制改革。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以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非义务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市政府每年都新建、扩建一批中小学,2002年新建14所,扩建22所,市、区财政共投资9.9659亿元,新增中小学学位2.871万个;2003年新建19所,扩建17所,市、区财政投资9.9334亿元,新增学位4.07万个。
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303所,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509所)的59.53%;在校生379778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总数602617的63.02%;体现了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的原则。深圳的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比例严重倒挂,在解决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方面,坚持做到“两个为主”。高等教育基本实现政府办、合作办、民办、股份制办学的多元化格局;90%以上的成人教育机构和幼儿园为社会力量举办;多渠道、多形式创办了国际学校和港人子弟学校;组建教育集团,整合教育资源。各类学校办学形式灵活、多元,有利于深圳教育的健康发展。
2.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公、民办教育互补、共进
深圳市政府十分重视民办学校的发展和管理,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对民办教育依法审批、鼓励发展。市人大、市政府把民办教育列入立法计划;市政府出台文件,要求把民办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规划,完善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区财政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益性民办学校;鼓励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和个人创办标准化、规范化的民办学校。在市政府的统一规划下,各区都依照国务院和省的有关规定,积极制定有关政策,鼓励和扶持民办学校的开办,如将学校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确保民办学校布局合理、用地充足、资源配置合理,按照国家政策免收民办学校用地等各类税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样参加督导评估,一样获得市办学效益评估奖励金,宝安等区对上等级的民办学校给予与公办学校同样数量的奖金;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参加教研、继续教育、评奖评优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民办学校学生在考试、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待遇。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资源配置合理、互补,形成了公、民办教育共同发展、协调发展的局面。
2003年,全市共有民办高校2所,占全市全日制高校总数的20%,在校生2669人,占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总数的8.31%;民办普通中小学218所,在校生23万人,占全市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35.2%;90%以上的幼儿园和成人教育机构由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形成了完全民办、国有民办、股份制办学等多种办学形式并存的办学体系。
深圳市十分注重对民办学校依法管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确立并遵循“规范、调整、提高”的原则,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市教育局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规范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民办学校年审、财务审计、收费公示、招生广告监督和备案等制度,推进民办教育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不断健全民办学校预警、避险和退出机制。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区教育局(盐田区没有民办学校,除外)均设立了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制订了民办教育管理办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管理、监督和指导。宝安区在1996年就成立了全省第一个区(县)级社会力量办学管理专门机构“宝安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从2000年开始,区政府每年拿出100万元作为民办教育专项管理经费。
四、各级各类教育概况
为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高效发展,深圳市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和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工程,调整了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的布局设点,整合教育资源,完善小学六周岁儿童入学制度,实行初高中分离办学,扩大优质学位,建设大学城,组建教育集团,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深圳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和进步,教育综合水平和实力大大增强,已建立起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大教育体系,确保了教育与国际化城市建设同步发展,较大地满足了人口、经济社会、自然的发展需要。
目前深圳市已建立起较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教育机构齐全。2003年底,共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1259所,其中幼儿园656所,小学376所,普通中学179所,职业中学8所,技工学校1所,普通中专学校8所,成人中专学校9所,成人中学10所,工读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全日制高校单位10个(含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成人高等学校1所。另外,宝安、龙岗两区有成人文化技术学校20所。正式注册的各类培训机构400家。各类教育结构合理,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工读学校和残疾少年儿童学校办学条件好,办学质量高,特色鲜明,社会声誉好,满足了特殊少年儿童接受教育的需要。
1.幼儿教育、基础教育概况
深圳市1989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1994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03年,3-6岁儿童受教育率达98%、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高考升学率达92%以上,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深圳市幼儿教育和基础教育普及程度如下:
(1)3-6岁幼儿入园率:城区95%、农村80%以上。
(2)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
(3)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
(4)初中阶段入学率达99.9%,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
(5)高中阶段入学率:城区95%,农村90%以上。
(6)普通高中升学率达90%以上。
(7)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
2003学年,全市幼儿园在园幼儿123856名,在园幼儿人数近三年共增长20.2%,学前受教育率达98%;小学在校生469684人,近三年增长29.2%;普通初中在校生132933人,近三年共增长40.7%;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100%;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8.97%;初中毕业生有97.4%升入高中阶段学校。2003年高考升学率达92.7%,2004高考升学率达95.1%;200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学生39.6万,比上一年度增加18.6%,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65.7%;在39.6万人的非户籍学生中,有一半学生在公办学校就读,达到19.69万人。深圳做到了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户籍学生“想读书,有书读”,“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深圳市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不断地调整和扩大中小学办学规模,每年新建近20所、改造数十所中小学,满足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需求。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小学入学年龄提前,先由七周岁过渡为6周岁半,后于1999年秋季全面实现全市儿童六周岁入学,市、区政府为此投入大量精力和财力,对中小学进行布局调整,扩建新建一大批学校,每年新增学位数万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中小学布局合理,班额合理。现有公办中小学337所,有8762个教学班,校均规模26个教学班,在校生总数422221人,平均班额48.2人;民办中小学218所,有5081个教学班,校均规模23.3个教学班,在校生总数227091人,平均班额44.7人。全市公办中小学现有优质学位占公办中小学总学位的88%以上,高水平、高质量地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为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近两年,市、区、镇三级政府共投入5.53亿元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2002年9月开通教育城域网,2003年全市公办学校90%建成校园网,100%装备计算机教师,中小学人机比为8:1。小学三年级以上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比国家规划的时间提前9年。在建网、建库、建队伍的同时,推进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教学的整合,开发网络教学资源,优化教学模式,逐步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和优质资源共享。
在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上,市、区政府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履行流入地政府的职责与义务,真正做到“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加强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督导,把民办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协调发展,我市民办学校的办学规模与水平大幅提高,民办学校中的等级学校约占符合申报年限规定的学校总数的28%。近三年,我市非户籍学生占全市义务教育在校生比例逐年提高,非户籍学生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逐年提高。2003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60.3万人,其中非户籍学生有39.6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在校生的65.7%;在39.6万人的非户籍学生中,有一半学生在公办学校就读,达到19.69万人,切实保障了流动人口子女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2.职业教育概况
深圳市职业教育面向产业和市场办学,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变化做出调整。目前,全市有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4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所。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全市职业院校开设的专业共70多个,其中省级中等职业学校师范专业4个,全国中等职业教育首批师范专业2个。专业设置与深圳支柱产业所需专业的覆盖率约为80%。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近三年平均在96%以上。
3.高等教育概况
深圳市高度重视高等教育的发展,不断加大投入,高等教育从零起步,发展较快,并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市现有10个全日制高校单位(其中市属高校3所、大学城4所、共建1所、民办高校2所);非全日制高校1所;另有52所市外院校在深设点举办非全日制高等教育,13所网络学院在深举办远程网络教育。全日制在校生3.2万,非全日制在校生6.1万,在册自学考试学生42万;高考录取率92%以上,户籍适龄人口(18-22岁)全日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7%,已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阶段。目前,深圳已有研究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四个层次的高校,基本具备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高校层次结构。2000年创办大学城后,迅速扩大研究生规模,2003年大学城在校生5427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1985人,非全日制研究生3442人。2004年9月大学城全日制研究生将增至约3500人,研、本、专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4.较高的成人教育水平,构筑终身教育体系
深圳市积极创建学习型社会,努力构建国民教育、终身教育体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了“基本形成社会化、开放式、多形式的终身教育体系”的奋斗目标,市委书记黄丽满在市委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在全市上下强化建设学习型城市的观念,实现学习意识普遍化、学习行为终身化、学习体系社会化、学习方法科学化。”深圳市按照建设高水平学习型城市的要求规划教育发展,完善国民教育体系,提高整体办学质量和水平;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抓好成人教育,积极开发0-3岁早期教育和退休后的老年教育,延伸和拓展学习的时间和空间。
全市共有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20所,其中省级示范性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2所。各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功能齐全,各具特色,除了开展各类学历、非学历教育培训外,还成为本区域社区教育中心,为提高区内人口素质、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作出了积极贡献。以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主要阵地,积极开展面向外来劳务工的教育培训,提高了外来人口的整体素质。2003年,全市成人教育培训量达157万人次,劳动人口继续教育率达40%;仅宝安、龙岗两区参加各类培训的超过70万人次。积极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鼓励在职人员及社会人员自学成才。全市每年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达18万人次,在籍自考考生已达44万人,每年有近4万人取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毕业文凭。
2000年,宝安区列入首批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2002年,宝安、福田、罗湖、南山等4个区被确定为广东省首批社区教育实验区。各区通过整合资源和调整布局,初步构建起“两级(区、镇)管理,三级(区、镇、村)推进”的社区教育网络,区、镇一级都建立了成人教育中心、社区文化广场、生态文化公园、青少年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区教育机构众多,分布均衡,密度较大,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社区。在发展社区教育、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的实践中走出了一条多种形式共同发展的道路,呈现出百花齐放、生动活泼的局面。
5.教育强区、强镇、强校建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强区创建工作,把创建教育强区作为建设教育强市的奠基工程,将创建实绩作为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内容,加大对各区教育的投入,对被评为省教育强区的每一个区,市政府给予1000万元奖励。各区以创建教育强区为己任,根据教育强区的目标,差什么,做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各区教育综合实力明显提高。
南山区1997年通过广东省普教综合水平督导评估,2002年初被评为广东省第一个教育强区;宝安区在2003年7月成为全省第一个“镇镇为强镇”的教育强区。深圳市现有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六个区,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六个区先后顺利通过了督导验收,全部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区”。深圳市成为全省第一个100%建成教育强区的城市。
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和大力支持教育强镇创建工作,加大投入,出台奖励政策,对被评为省教育强镇的每一个镇,市财政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各区、镇积极投入教育强区创建工作,宝安、龙岗两区仅2002年就投入教育强镇创建经费2亿多元,为了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各镇都自发组织了捐资助教活动,许多区、镇领导带头捐赠1个月以上工资作为创建经费,创建活动热火朝天,涌现了大量动人的事迹。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区、镇重视加强学校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改科研,深化素质教育。
深圳市现有公办小学251所(含新办13所),符合申报年限规定的238所,实际上等级的学校有225所,上等级比例为94.5%;有公办初中52所(含新办8所),符合申报年限规定的44所,已全部上了等级,上等级比例为100%;有公办高中34所,全部上了等级,上等级比例为100%;有公办职业中学8所,全部上了等级,上等级比例为100%。深圳市现有民办中小学218所(含新办118所),符合申报年限规定的100所,实际上等级的学校有28所,上等级比例为28%,等级学校比例超过省定标准。
6.构筑学校、社会、家庭合力育人的社会环境
早在1990年5月,市委就成立了市青少年德育工作领导小组。2003年又进一步调整,先后成立了小公民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禁毒委员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建立了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教育局专门设立德育工作处,各区配备了德育专干或成立德育科。全市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学生思想道德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切实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公民道德、校园文化等建设,开展了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法制、劳动、环保、禁毒、安全、关爱等教育,研究制定和推行《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方案》;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德育工作新路子;中小学都办起家长学校或成立家长委员会;我市编写了《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中小学普遍开设法制教育课;2002年开始为全市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建立健全了“一校一警”制度;加快学校安全立法,健全学校安全文明长效机制;坚持对学校周边环境实行综合治理,清理学校门店,整治网吧,2001-2002年,共清理、拆除学校门店1900余间,全市实现了“无门店校区”目标,2004年,取缔黑网吧1600多间,净化了学校育人氛围;学校卫生设施和制度完善;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形成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合力,构筑了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立交桥”。
重视加强青少年学生实践基地和活动场所建设,各类文体和科技场馆、社区教育机构、社会实践基地能基本满足不同年龄层次的人受教育的需要。目前全市青少年学生实践基地和活动场所数量比较充足,功能较为完善。全市共有各类大型文化设施24个(其中在建项目7个),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54个,博物馆、纪念馆16个,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42个,公共图书馆696个;区级以上体育设施27个;科技场馆1个;德育(含社会实践)基地430多个(其中政府投资的大型德育基地10个)。各类文体和科技场馆、社区教育机构、社会实践基地能基本满足不同年龄层次的人受教育的需要
。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深圳市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深圳市是个年轻的城市,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是从全国各地招聘而来,招聘要求相当高。长期以来,市、区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中小学校大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和继续教育。深圳市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较高,结构不断优化,能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拥有一大批名师,其中多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多人享受政府专家特殊津贴或被评为“深圳市文明市民”。
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大专率65%以上;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98%以上,本科率40%以上;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95%以上,研究生程度(含课程班)5%以上;中职教育教师学历达标率85%以上,研究生程度(含课程班)5%以上;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99%以上;每年新招教师学历达标率100%。
深圳市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推进“小学教师大专化,中学教师本科化”,教师学历达标率高。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大专以上学历90%;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100%,本科以上学历83.2%;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97.9%,研究生程度(含课程班)8%;中职教育教师学历达标率96%,研究生程度(含课程班)15%;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99.8%,大专率37.3%;每年新招教师学历达标率100%。
深圳高校的专任教师,正高职称255人,副高职称986人,占专任教师的48.2%;研究生学历以上教师147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7.1%;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3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6.9%。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深圳市属高校专任教师比例高2%;正高职称比例低0.4%,副高职称比例高8.1%;研究生学历比例高32.6%;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高10.1%。
深圳市十分注重对名教师、名校长的培养和引进。市、区两级政府出台各项政策,把聚集和建设高水平的人才队伍看作是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采用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对在职教师、校长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几年来共培养出区级以上名教师1767人,名校长36人。各级政府还出台教育人才引进的政策,对名教师和名校长的引进给予优惠,如开设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免考)”,分房、购房优先解决和给予优惠,积极帮助解决教师家属调入问题等。近三年,全市共引进19位全国重点中学名校长,61位特级教师,477位省、地市级学科带头人,322位地市级以上中青年骨干教师。自1998年以来,我市由政府出资,每年都引进一批外籍教师到中小学任教;各级各类学校都纷纷自行聘用外籍教师,加强外语教学力量。近三年,全市共聘用外籍教师578人次。近三年,全市教师每年岗位培训60小时,职务培训达标率为96.4%,近2万名教师通过广东省计算机等级考试,有3万多名教师参加省、市、区新课程培训;通过实施名师工程、海外培训、高校挂职等形式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训5000多人次,其中有432人派送到国外进修。目前,全市中小学教师中有1794人参加了省“千百万工程”培训。近三年,各级财政共支出6594.5万元用于教师的继续教育和进修。
六、大力推动教改科研工作的开展
1.科研氛围浓厚,教改科研成果丰硕
深圳市政府确立并积极实施“科教兴市”和“科研兴教”战略。1997年3月,市政府制定了《深圳市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暂行规定》,推动了教研、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教研、科研机构、制度和网络健全,建立了市、区、镇、校四级教科研管理机构,一半以上的学校设立了教研室。有市、区两级专职教科研人员186人。有一大批业务水平过硬的教研、科研骨干和名师,不少教师荣获国家优秀教师、南粤杰出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南粤教坛新秀等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有的在国内或省内有一定学术影响。为了适应教科研的需要,全市中小学调入一批具有教育学、心理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教师。近三年,市、区两级拨给中小学教学科研经费共计8740.28万元,教科研专项经费有保障。2003年全市高校科研经费4866万元,是1999年的8.8倍。深圳大学2003年科研经费达到4200万元,约为1999年的7.6倍(1999年为550万元)。
深圳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学校踊跃参与教育科研,科研氛围浓厚。“十五”期间,全市近500所学校申报市“十五”课题近500项,正式立项市重点课题83项,市规划课题267项;全市正式立项的国家和省部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总共30多项,各区正式立项的各类省级以上课题500多项;在研究机构和学术组织立项的课题700余项;一些学校还参与了外地课题的研究。教育科研管理规范,成果丰硕。2001-2003年,全市基础教育系统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7300余篇,正式出版著作近1000部,获省级以上奖项234项。南山区是教育部十分重视的课程改革实验区;盐田区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是省重点课题。教育科研促进了深圳教育质量的提高和深圳教育的发展。
深圳高校的教科研水平不断提升。全市现有本科层次省级重点学科4个,广东省名牌专业6个,教育部和省共建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和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科技重点实验室分室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4个。高职教育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国家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试点专业6个。
近5年来,全市高校共发表论文5659篇,出版专著478部、译著23部,统编教材243部;获省部级以上奖励37项。目前承担科研项目486项,其中国家“863”项目、“973”项目、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46项,纵向科研项目超过240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积极为深圳改革与发展服务,近年来参与重大课题研究达60项。在五届“高交会”上技术成果交易额为5.71亿元。高校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在广东省高校中位居前列。
2.教研工作扎实,校本教研工作制度化
深圳市教研工作与时俱进,求真务实,面向学校,面向课堂,面向学生,教研工作规划详细,教研管理制度健全,常规教研管理规范、到位,教研工作扎实。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部门工作深入,指导到位,重视教研阵地建设,为校本教研提供交流平台。积极开展以校为本的教研活动,将教学研究的重心下移到学校,以课堂实施过程中教师所面对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主体,理论和专业人员共同参与,强调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性研究。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经验的总结、理论的提升、规律的探索和教师的专业能力提高。校本教研工作制度化,校校有校本课程,校本教研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南山区开展校本教研的经验在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交流,深受好评。教研工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深圳市根据教育部和省厅的要求,确定“统筹协调,先行试点,分步跟进,自主实验”的思路,全面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明确提出课改是政府行为,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一把手工程”,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市、区均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副区长为组长,教育局长为副组长的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加强课改领导,加大课改力度,加快课改步伐。三年来,市、区财政共计安排课改专项经费1520万元。短短三年,全市铺开了课改工作。2001年,南山区成为首批国家级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2002年,特区内另3个区和市属学校成为省级课改实验区;2003年,省级课改实验区扩大到特区外的宝安、龙岗两区。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参加了课改实验,基本做到公办、民办学校全面铺开。2004年,南山区进行课改后首轮中考改革,为全省中考中招改革先行探索。2004年4月,召开了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秋季全面启动普通高中课改实验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意见》;2004年秋季开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将全面展开。
七、展望未来,向更高目标迈进
回望过去,深圳的教育在数量规模、层次结构、质量水平、办学效益等方面不断稳步发展,成绩显著,获得了广东省首个“教育强市”的荣誉称号。为使深圳教育迈上更高台阶,紧跟时代发展步伐,2004年7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科技教育人才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了深圳市今后教育发展的奋斗目标、指导思想和任务措施。总的奋斗目标是,在2004年建成教育强市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到201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当时的平均水平。为实现此目标,深圳市将优化教育资源结构,构建起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沟通、配套协调的现代教育体系,建立终身教育制度健全完备的学习型社会。深圳市将在加快高等教育发展、妥善解决非户籍常住就业人口子女入学、规范发展民办教育、统筹整合资源、搞好教育规划与布局、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重点难点上狠下功夫。展望未来,深圳教育将抓住大好机遇,向高标准、高质量的目标不断迈进。深圳教育的明天更加美好、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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