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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高[1999]7号)
2、《普通成人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申报核准办法》(粤教规[1993]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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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明确的办学方向、业务业务范围和培养目标,有毕业生需求计划;
2、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有能力承担所增设专业的基础课程;
3、有胜任专业课程的教师队伍和实验技术人员;
4、落实该专业有关经费和办学的基本条件;
5、能保持新专业连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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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报告
2、人才需求计划
3、教学计划
4、师资材料
5、教学大纲
6、专家论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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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2、市教育局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核,按省教育厅要求将符合条件同意增设的本专科专业材料报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批准后列入次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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